无罪辩护对于刑事律师而言充满着挑战,也富有无尽的魔力,是刑事律师最高的追求。如果律师生涯能做得一些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即使改变罪名从轻的案件,那么刑事辩护的生涯是饱满的值得拿出炫耀的。但无罪辩护也是难度最大,要求更高的辩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近年来无罪辩护成功的概率在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之间,同时不批捕的概率在10%-15%之间,不起诉的概率在2%-4%。由此可见,无罪辩护在刑事案件中要尽早介入,即通常我们所说的黄金37天尤为重要,争取做到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找到案件的突破口,通过当事人陈述、调查取证等工作理清辩护思路和观点,充分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这几年也做了一些无罪辩护的案件,有成功的喜悦也有失败的打击,但做一个勇敢的刑事辩护律师,基于事实忠于法律,时刻把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作为自己的警醒,在刑事辩护、无罪辩护的路上痛并快乐着。
以下是针对无罪辩护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也是办理无罪辩护时需要弄清楚的一些问题。
1、当事人是否认罪
当事人是否认罪,是许多律师确定能否坚持无罪辩护的关键。是否认罪前提是当事人首先认为其自身是否有罪,是当事人基于自身行为所做出的初步判断,当然当事人的理解有时候可能产生偏差,但只有当事人不认为自己犯罪,坚持不认罪,律师才有底气做无罪辩护。否则退而求其次的“骑驴式辩护”、“二段式辩护”或当事人本人认罪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思路均无法达到内心确信,从而效果甚微。当然,也有当事人认罪甚至退赃,律师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但这些属于“小概率事件”甚至“微概率事件”,不可作为常态。
2、当事人有何冤情
律师接受委托后一定要及时亲自会见当事人,向当事人查问清楚“有何冤情”。如果有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则“按图索骥”与当事人逐一核实是否存在冤情。那些鸣冤叫屈的当事人,对案情比律师熟悉,他们的陈述往往是律师无罪辩护的线索。在律师掌握案件卷宗后,一定要仔细阅卷,办案机关程序上是否违法,案件证据上是否确实充分,是否已经形成完成有效的有罪闭环。同时结合当事人的供述做出律师的判断,形成无罪的辩护思路和观点。
3、办案机关问了哪些问题
律师不仅要了解当事人有何冤情,还要了解办案机关询问了哪些问题。律师应该通过办案机关询问的问题“反向推演”,判断出办案机关掌握了哪些材料、还需要哪些材料,正所谓“知己知彼”。当然上述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案件在侦查阶段不能被认为律师存在干扰侦查的情形,既然无罪就要坚定事实,一切从事实出发,对于存在歧义或者需要展开的事实、细节在后期的讯问中予以补充。
4、当事人如何回答办案机关询问
当事人如何回答办案机关询问,直接关系到当事人“供述”是否提供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律师当然不能“教唆”当事人作伪证,但律师可以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告诉他哪种情况下取证合法哪种情况下取证不合法、哪种情况下构成犯罪哪种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律师切忌越俎代庖,“教”当事人如何回答办案机关的询问,李庄的事应当引以为戒。
5、如何能证明当事人无辜
完成了上述工作,律师应当询问如何能证明当事人无辜,例如可以从哪些地方找到证明当事人无辜的证据。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律师可以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调取证据等主动出击的方式。虽然根据目前我国的刑事辩护体制,启动上述程序比较困难,但只要根据事实内心确认就应义无反顾。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切忌与证人庭前接触,保证自身安全很重要。
6、如何能够让办案机关相信
当事人诉说了各种冤情甚至提供了自己无辜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后,律师应该要求当事人对案件中存在对其不利的情形做出合理解释,让办案机关能够相信。这也是判断当事人究竟是在“编故事”哄骗律师还是真的“很无辜”之所在。
7、如果本案判有罪该如何
律师不是神婆,只能从证据出发帮当事人辩白洗冤,但决定权在法院。如果本案被判有罪,当事人的态度很关键。那些“要么无期要么无罪”的案件,律师当然毫无悬念要做无罪辩护。但那些刑期本就在3年以下的案件,当事人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需要帮律师消除顾虑,他们需要帮律师下定决心。只要当事人没有任何怨言,这才能避免律师“鸭梨山大”。
律师专业辩护的目的在于法律问题技术化,破坏有罪或者重罪证据链。律师接受案件,应该按照“无罪推定”模式假定当事人无罪,然后用证据来检测自己的无罪预判。律师应该坚持无罪辩护,除非现有证据足以推翻律师无罪判断,或者妥协更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在这个痛并快乐的过程中,刑辩律师应当具有勇气,应当战胜自己的胆怯,借用詹姆斯斯提芬在《自由、平等、博爱》中的一段话:“我们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倘若误入歧途,就会摔的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这样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我们也拿他没有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的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他是什么样子,不要做翘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相信法治的明天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