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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如何起草房屋租房合同
作者:崔新江 律师 时间:2019-03-20 来源: 浏览量:2187

   在租房时,签订一份完整的租房合同,是预防纠纷、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良方。

    租房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房屋正式交接前,双方应当签订一份租房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即使出现矛盾也有据可查,避免更大的麻烦。那么,一份租房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租赁双方的个人信息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情况。必要时,双方可在合同上盖章或按指印,并留下出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付租金。

    二、房屋情况和位置

    合同中应写明房屋的确切位置、房屋面积、房屋装修情况、配备的家电和家私、房屋的产权及产权人、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等信息。

    三、房屋用途

    有关房屋用途的约定至少要写明以下两点:房屋是用于承租人个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房屋是只能用于居住,还是可以有其他用途,如经营场所等。

    四、租赁期限

    租赁双方都希望能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擅自收回房屋,承租人也不得无故退租。房租到期后,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这套房屋,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可继续租赁。如承租人要搬走,但又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一般以一个月为限。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除非合同成立以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按月付等。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有困难的,可以和出租人商议。按月或按季付款对承租人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租金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如需现金交付的,则出租人应开具收据,以此证明已经收到承租人的租金。如果出租方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六、房屋修缮责任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认真检查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房屋或设施发生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修缮房屋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但如果合同约定承租期间房屋的日常维护由承租方负责,所需日常维护费由承租方承担的,该约定有效。法律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七、房屋状况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房屋和房内的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房屋进行变动时,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

    八、转租事宜

    有些承租人租房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差价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约定。如果约定不允许转租房屋,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可以按照约定不予退还押金或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九、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签订变更协议。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房屋,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合同到期的,该合同则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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