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重大疑难案件的顺利解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通过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设立重大案件讨论委员会。
一、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重大案件讨论委员会组织结构如下:
主任委员:王福立
执行委员:朱军、梁显东
组成委员:王泽燃、刘亚涛、吕长宝、刘莉、梁梦楠、李冠萍、董家国、李新杰、邹超、鲁巧
二、审查讨论事项
1、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2、是否违反利益冲突、违反其他律师代理制度的审查评议;
3、三类案件的审查评议;
4、需要提交案委会审查讨论的其他事项。
三、通知方式
重大案件讨论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如下通知方式:
针对一般重大案件,可由执行委员负责临时通知;遇到特别重大案件时,由执行委员负责提前通知。
四、审查讨论流程
需要审查讨论的事项提交任一执行委员,由接受委员召集其他委员及涉及专业法律事务部门、案委会成员进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律所据实际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