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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理解
作者: 时间:2016-02-29 来源: 浏览量:2006

    本周五(2016-2-26)例会由梁显东律师讲课,主题为“《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理解”。

    20162月26日周五下午三点,鑫苑律所每周例会准时召开。本周例会,梁显东律师为大家讲解新修订的《物权法》司法解释。全体律师积极参加。

    梁显东律师对2016年3月1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全部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梁显东律师本次的讲解主要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讲述了物权登记的效力。第二部分讲述了预告登记的效力。第三部分讲述了特殊动产转让善意第三人问题。第四部分讲述了物权变动效力的裁判文书。第五部分讲述了善意取得制度。第六部分讲述的是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制度。

    条文分版块介绍完之后,梁显东律师又针对条文讲述了几个案例具体适用。会上各位律师踊跃发言,各抒己见,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最后,王福立主任做了大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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