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根据中共郑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成立中共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的批复》的要求,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会议由邹超律师主持,全体党员参加,鑫苑律所王福立主任、副主任朱军律师、副主任尤超杰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首先,王福立主任致贺词。王福立主任表示鑫苑律所成立支部委员会是上级单位对鑫苑律所的肯定,对鑫苑律所支部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表示以后支持保障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希望支部委员会能够关怀青年律师,引领律所更好的发展。邹超律师致主持词,宣布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成立中共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鑫苑律所支部委员会经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由王永花、邹超同志、任琳3位同志当选,组成支部委员会;
王永花同志担任中共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第一届支部书记,邹超同志任中共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组织委员,任琳同志任中共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