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五(2014-1-10)例会由朱军律师讲课,主题为“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技巧和实务”
朱军律师通过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几个典型案例,为大家讲解了在实际办案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些常用方法和技巧。
案例一:农民工刘某在卫浴厂工作,该卫浴厂的营业执照为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刘某在工作中不慎被电锯将左手锯伤。刘某虽工资较高,但是其与卫浴厂劳动合同等都未签。该厂从注册地已迁至xx镇,其新营业执照还未办理。从当时来看,维权困难重重。若要按正常诉讼程序,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其次要鉴定工伤以及伤残等级等等,至少需要一年多的时间。而且此事发生后,卫浴厂支付医疗费一万五千元之后就要求刘某搬离其员工宿舍。因此正常的诉讼程序不适合刘某。朱律师接手该案后,经与安监局、劳动局、工商局、劳动监察等各个部门调查沟通后,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达成了卫浴厂赔偿刘某八万五千元的结果。
案例二:北京某物流公司郑州分公司的库管人员被铲车碰伤后,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伤残赔偿金已赔付。该库管不想再继续上班,公司给予其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八万多元。经朱律师从中调解,最终该库管人员拿到了十万五千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案例三:某煤矿集团五十多岁的职工在挖煤时受伤。朱律师接到该案件时,就在考虑是诉求工伤还是人身损害赔偿。虽然工伤的赔偿金多一些,但是工伤的程序繁琐,该职工年龄偏大,且在养伤期间钢板又断掉又做了一次手术。但是人身损害赔偿又涉及到户口问题,农业户口的人身损害赔偿金比非农业户口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少很多。经过朱律师的多方面努力,最终与该煤矿集团达成赔偿38万元的调解结果。
朱律师根据经验在讲解过程中对每个案件进行了抽丝剥茧的细致分析,让与会者对劳动争议案件方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可以借鉴更多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