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2013-11-8)例会。本周举行了辩论赛。
梁某(女,21岁)在自家楼道内被邻居程某(男,25岁)猥亵。事后,梁某将此事告知其男友张某,二人遂对程某产生报复心理。经商议,梁某于当晚与程某相约次日晚上在春天公园内见面“谈谈心”,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张某。2011年12月15日晚20时许,梁某与程某见面后,将程带进公园,并在到达公园前事先电话通知了张某。当张某见程某进入公园后,便向程靠近,在靠近程的过程中,被程某发现,程某撒腿就跑。张某即开始追赶程。当张某将程某追至该公园人工湖的西北岸边时,程某跑上结冰湖面逃向对岸。张某和梁某因为害怕冰面上有危险,即绕上木桥来到对岸找程某,但发现位于程某逃跑方向的对岸岸边有一处冰面已经解冻,二人在对岸经找寻未发现程某。后张某送梁某回家。次日下午,程某的尸体在春天公园湖面被发现(该处湖面即张某某在案发当晚发现的那处解冻湖面)。经鉴定,程某死亡原因系溺水死亡。
辩题:张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
控方:张某构成不作为犯罪,罪名是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具体指控罪名,由控方研究后自行确定
辩方:张某无罪
参赛律师辩方:吕长宝 汤存庆 赵强控方:李冠萍 冷长剑 邹超